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鞠文英律师解读:新婚第二天,女子在洗浴中心脱光后发现身后服务员在打视频电话……

日期:2019-07-06

     黑龙江交通广播《直通998》节目中,孙女士打来电话反映她今年29岁,新婚第二天到松海湾洗浴中心去洗澡,在浴区脱光卸妆的时候,发现一名工作人员在自己的身后打视频电话,孙女士又气又怕报了警,洗浴中心人员写下保证书答应赔偿15,可走出派出所之后就不赔了。



听众孙女士:6月17号我结婚的第二天,晚上我送走了我的亲友,我和我先生来到香坊区松海路松海湾洗浴中心洗澡,当我刚脱光了衣服在洗浴区对着镜子卸妆的时候,有一名工作人员她举着手机从我身边走了过来,我从镜子里面看着听着,感觉她就是在打视频电话。


听众孙女士:于是我就回头问她我说你是不是在打视频电话,她说她没有,我拿到她的手机我看了一眼,她确实在打视频电话,而且当时还在通话中,我一下我就懵了,我就吓坏了,我一边哭着我一边喊着,赶紧穿上了衣服跑了出去,我当时害怕极了,我感觉到非常屈辱。



听众孙女士:我找他们经理,我说你们家这个服务员就在我身后在洗浴区里打视频电话,她说她没打,她只是接了个电话而已,是别人给她打的,她说这件事不赖她,我当时就是已经哭得四肢都麻木了,手指头都动不了了,但是他们全程都没有一个态度给我,也没有跟我说赔礼道歉。实在是没有办法了我就报警了,我但凡有一点办法谁也不愿意结婚第二天在派出所里待到后半夜,警察在现场简单地了解了一下情况,就把我们带到了派出所。



听众孙女士:也从服务员的手机微信通话里面找到了通话视频的记录,通乡派出所的民警非常负责任,把视频的对方也叫了过来有了调查,这之后他们洗浴中心的经理终于跟我道歉了,他们就提出要和解,我不想把事情闹大,因为我是一名小学老师,刚刚毕业,也刚刚结婚,我觉得人生才刚刚开始。

欣莉姐:和解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听众孙女士:双方给我开具了2份保证书,保证当天晚上的视频不会流露出去,并且给我1.5万元的经济赔偿,因为已经到后半夜了,说是等到第二天4点钟之前支付,让我老公去取。



欣莉姐:从事发到现在,这个钱没有给你?

听众孙女士:是,而且他们的经理跟我说,这个当事人要告我,告我诈骗。

欣莉姐:她打视频电话这里边把你都照进去了吗?你看到这里边有你很多吗,就是没穿衣服的视频吗?

听众孙女士:没有,因为她是打微信视频电话,中间的影像派出所截取不到,没有这个技术。

欣莉姐:当时洗澡的不光是你一个人吧?

听众孙女士:对。

欣莉姐:其他洗澡的人有没有也有像你这样如此强烈的反应呢?

听众孙女士:没有,因为我是在浴区镜子前面,她们在洗澡洗浴的地方。



周二节目播出后,《直通998》记者翟育莹看到了孙女士的15000元经济赔偿的欠条,是当时打视频电话的工作人员张某某写的,事情发生后张某某离开了松海湾洗浴中心,打电话不再接听了,于是《直通998》记者和孙女士一起来到了松海湾洗浴中心,找到了车经理,在《直通998》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


车经理:孙女士当时打998热线的时候我们也听到了,所以我们这边也积极配合,也给孙女士做出回应,给经济赔偿,也是表达我们的一点心意,挽回了孙女士对我们的原谅,我们现在已经达成一致了。对孙女士到我们松海湾店里来体验这个过程发生了不愉快的这个事儿,我们店里表示深深的歉意,对于不对的员工我们也开除,这个事以后在我们浴区是绝对不会再发生的,这个当时是我们管理疏忽,在这方面以后我们管理肯定会加强的,这种事儿不会再发生第二次,以后欢迎大家来店里帮我监督,让我们做得更好,给大家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孙女士认可处理结果,不像周二打来电话时那么激动了。


听众孙女士:其实今天来更重要的一个目的就是想看一看商家对顾客在消费的过程中受到了不好的体验,他们给一个什么样的态度,我更希望的就是在今后有顾客来到这个松海湾洗浴的话,能够有一个完美的洗浴体验,不会再发生类似像我这样不愉快的事情,也希望各个洗浴中心或者是松海湾洗浴中心他们能够更加完善自己的管理制度,为顾客提供更好的服务。由于记者的帮忙,他们对我转变了态度,我现在对这个解决态度还是比较满意的,因为我们是《直通998》的忠实听众,没有想到终有一天我是怀着那种屈辱和悲愤的心情和欣莉姐进行了第一次的联系,听这个节目很长时间,我知道《直通998》是站在百姓这一边的,是为百姓发声,为百姓主张正义的这么一个节目,我非常信任你们的节目,非常感谢《直通998》让我这件不愉快的事情终于过去了,我会给自己的心里为这件事画上一个句号。


好的,能够听得出来,不愉快的这件事放下了,画上了一个句号,鞠文英律师对此发表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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鞠文英律师:在《直通998》记者的调解之下,当事人双方互谅互让,达成了谅解和和解,这是一个双赢的结果。这个事件本身就暴露了商家在管理上的疏漏,没有禁止自己的工作人员在浴室内使用手机,否则就不会引起这么大的麻烦。事实上类似的管理上服务上的问题,是很有可能损害顾客的隐私权的,人们之所以在浴室内敢于脱下衣服洗浴,是基于浴室处于封闭状态,基于浴室能够保障我们的个人隐私,如果浴室内随便使用手机,就难以避免一些人故意或过失泄露他人的隐私,甚至把浴室变成了没有遮挡露天广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商家本身就应当努力提高自己的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确保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其中就包括对消费者个人隐私权的保护。从这个事件本身来看,有可能引发一系列的法律纠纷,也会产生一定的法律责任,比如说如果是故意偷拍和散播他人的隐私,情节较轻的通常也会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的规定,对于违法行为人处以治安拘留,最重的拘留时限可以达到15天,如果拿着这些照片或视频资料去侮辱他人,那么可能还构成侮辱罪,进行牟利的话可能构成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罪,进行敲诈勒索的话还有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犯罪。当然即便是一种过失的行为,如果导致了他人隐私权被外泄,也是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真的出了问题商家可能是无心的,但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1条、52条的规定,还是需要承担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且赔偿损失,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还需要进行精神损害赔偿。尤其是这种管理上的疏忽,更直接影响商家自己的商誉,也会直接影响自己的经济效益,单位要对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他所造成的后果、承担他所造成的民事责任。所以洗浴中心一定要禁止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使用手机,毕竟现在的手机都有拍照和录像功能,难免会引起浴客的不适和不安全感,甚至造成其他不必要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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