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机动车驾驶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除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外,还要对驾驶人实行交通违章累积记分制度,具体记分办法如下:依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分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例如醉酒后驾车一次记12分,酒后开车、逆向行驶一次记6分,不按规定调头一次记3分,违反车速规定一次 记2分,对未携带驾驶证一次扣1分等。
另外,记分周期为一个年度,总分12分。一个记分周期期满后,如果记分累计相加未达到12分时,该记分周期予以消除,不转入下一年度。同时作为一种奖励,在一年内无积分累计的驾驶人,给予延长驾驶证审验期限的奖励。
黑龙江孟繁旭律师事务所
韦 林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