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孟繁旭律师事务所管理制度
后勤保障制度
一、 为保障本所工作正常运行,制定本制度; 二、 本所的办公、生活后勤保障由后勤负责; 三、 后勤保障应当作到提前供应、随时调用; 四、 根据本所年初计划作好采购、供应工作; 五、 根据本所用品使用情况及时制定月计划; 六、 对亏库或可能亏库的备品提前一月采购; 七、 作好库存领用审批登记工作,月报财务; 八、 及时作好本所闲置物品入库及登记工作; 九、 及时处理不具有保存价值的旧库存用品; 十、 后勤保障为大局服务,不延误办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