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孟繁旭律师事务所
与孟繁旭零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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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孟繁旭律师事务所管理制度

 

             形象管理制度


  一、 为统一本所形象,打造品牌效应,制定本制度;

  二、 本所由专门形象策划人员负责本所的形象策划;

  三、 除已注册被保护文字图形应继续申请品牌保护;

  四、 加强本所品牌形象的使用、宣传、推广等工作;

  五、 本所所有工作应服从品牌形象策划的统一要求;

  六、 稿纸、文件、名片、服装、装潢必须统一样式;

  七、 所有律师必须注意保护本所品牌、形象及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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