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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进孟繁旭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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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孟繁旭零距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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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
作 伙 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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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孟繁旭律师事务所机构设置
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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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孟繁旭律师事务所实行主任负责制,设立管理委员会进行律师事务所管理。管理委员会职责包括:提出律师事务所整体规划方案、指定所内规章制度、审查律师所内晋级、决定律师聘用与奖惩、处理律师事务所重要事务。为更好提高服务质量,黑龙江孟繁旭律师事务所设立律师纪律委员会,负责律师执业纪律管理与监督。与此同时,黑龙江孟繁旭律师事务所还积极的开展组织建设,成立党支部。
律师事务所管理委员会成员包括:
孟繁旭 蔡任发 丛彪 刘惠民
潘悦
律师事务所纪律委员会包括:
孟繁旭 蔡任发 丛彪 刘惠民
潘悦
党支部人员包括:
那成庄 回宝刚 王克翥 葛有林 丛彪 张志民 秦亚东 董平 王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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