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长期以来,上市融资一直是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随着国内深圳中小企业板的逐步成熟,以及香港、新加坡、NASDAQ等境外创业板市场对无国优秀中小企业的关注,使得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有了更多选择。
2005年11月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正式出台《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75号文)又为国内企业境外(红筹)上市重新打开通道。由国家发改委等10部委联合会签的《创业投资管理办法》已于2006年3月1日起实施,并且关于企业跨境换股的相关政策也正在起草之中,
为帮助我国中小企业进一步熟悉和掌握境内、外不同板块的市场监管体系、上市规则及操作流程,提高中小企业上市融资的实务操作技能;根据市场特点结合企业实际情况选择上市,国家发改委中小企业对外合作协调中心、北京国控产经信息中心似于2006年9月中旬在深圳共同召开“中小企业上市融资交流推介会”。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国家发改委中小企业对外合作协调中心
承办单位:北京控产经信息中心
支持单位:美国纳斯达克交易所、香港交易所、新加坡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国泰君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丰盛金融投资(集团)公司、金杜律师事务所、德勤会计师事务所、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深圳同业公会等。
- 时间地点
时间:2006年9月22日全天报到,9月23—24日两天会期
地点:深圳(具体报到地点及会议日程安排将于会前由会务组统一书面通知)
- 参会人员
欢迎僵各地拟上市的各类企业(包括已进入辅导期的企业)相关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各地服务于企业上市的主管部门(上市办、融资处、中小企业担保、高新园区等)负责人;海内外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产权交易等中介单位以及投资公司相关人员
- 会议主题内容
- 深圳中小企业板的市场监管体系、审批程序、交易规则和操作流程
-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细则和规范。
- 企业境内、外上市涉及的资产重组、财务审计及法律等实务操作问题
- 解读美国《萨班 斯—奥克斯利法》及该法案对在美上市中国企业的影响和应对策略
- 美国NASDAQ、ATM及香港、新加坡的市场监管体系和市场青睐类型
- 国内企业境外IPO红筹上市的操作实务及案例分析
- 国家外汇管理局“75号文”的内容解析及操作要点
- 中小企业赴NASDAQ、香港、新加坡上市的融资成本及支付方式和过程
- 风险投资IPO退出策略操作实务和案例分析
- 解析拟上市企业的诚信指引、档案、评级。
- 企业跨境换股权定价及简史收等难点的探讨及解决方案
- 国有企业境外上市涉及股权结构合理化调整问题
- 红筹IPO上市、造 壳上市、买壳上市的比较及操作实务
- CTCBB-中小企业美国上市集资操作实务
- 拟邀嘉宾(排名不分先后)
- 国家及改委中小企业司 狄娜司长
- 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管理司投资处 马少波处长
- 国家商务部外资司相关负责领导
- 香港证券交易所高级经理 邓卫国先生
- 新加坡证券交易所助理副总裁 凌东鹰先生
- 中国证监会国际合作部主任 刘李胜博士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部总监 刘裕辉女士
- 纳斯达克驻华首席代表及亚太地区董事总经理 劳伦斯。潘
- 香港国仄君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经理 赵晓先生、罗广信先生
- 香港丰盛金融集团公司首席运营官 缪希先生
- 金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唐丽子女士
- 德勤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崔劲女士
- 中企华资产评估公司总经理 魏新女士
- 深圳同业公会秘书长 王首仁
六会议事项
请参加本会的代表每人缴纳会务费2600元。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报名参加者请将报名回执表传真至会务组报名处
会后由会务组统一组织赴台湾、香港、澳门实地考察,参会代表可自愿报名参加
会务咨询电话 010—68241228 68211044
网址查询 :www.chinasme.org.cn www.csmeschool.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