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律师业务学习专业小组学习摘要
 
2006-11-30  文章来源:孟繁旭律师事务所

一、刑事专业小组学习

[时间] 2006年11月4日
[地点] 四楼会议中心
[专业] 刑事专业组
[参加人数] 6人
[召集人] 韩宏舜律师
[讨论问题]

法案第5条的规定与原刑法第161条相比,有哪些新变化?

  1. 刑法修正案(六)第十一条内容
  2. 刑法修正案(六)第九条、第十二条内容及具备哪些特点?
  3. 刑法修正案(六)第六条内容
  4. 刑法修正案(六)第七条、第八条内容

二、交通事故专业小组学习

[时间] 2006年11月18日
[地点] 四楼会议中心
[专业] 交通事故专业组
[参加人数] 5人
[讨论问题]
案例分析:雇员王某受雇主指派从事运输时,发生交通事故,且公安交通管理局认定其负事故全责,但王某要求雇主张某承担损失的全部责任,并诉诸法院。



::::::::::: 相 关 专 题:::::::::::
 

 
停止滚动效果
<% end if end 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