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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十六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 2003 年以来,国务院及国资委、财政部相继颁布了《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等一系列深化国企改革的政策法规和文件。为了使国有企事业单位更加规范进行产权改革于改制工作,国务院及国资委、财政部在 2005 年 4 月又相继颁布了《关于 2005 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和《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目前,全国各地的国资委、企业、事业单位转制企业都在加紧改制重组、主辅分离的贯彻落实。
为了帮助国有企事业单位搞好改制重组、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清产核资、产权转让等工作,全面、系统地解读有关文件精神,用足、用好、用活各项优惠政策,解决改制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和设计操作性强的改制方案。财政部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会培训中心拟继续主办第三期于 2005 年 5 月 27 日— 29 日在大连举办“ 2005 年国有企事业单位产权制度改革和改革方案设计及改制疑难问题处理高级研修班”。本期研修班由北京联合中企国际经济研究中心和北京纵横伟业会议服务有限公司具体承办。
各位律师如果对此次研讨会感兴趣,可以与主任秘书处联系。
2005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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