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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年被业内人士称为“券商风险处置年”,除南方证券在行政接管下继续风险处置程序外,汉唐、闽发、辽宁、中富、德恒、恒信等六家券家均进入“托管经营”,大鹏证券则被责令行政关闭。从某种意义上说, 2004 年是中国资本市场发展进程中的一个重要转折点。以一批风险券商的托管经营及风险处置为契机,中国资本市场正艰难地迈向规范运作的轨道。
由于我国证券法规还相当不完善,对证券公司的风险处置手段缺乏足够的前瞻性,问题券商的托管经营至今缺乏足够的法律依据,这不仅对托管经营者构成一大挑战,而且向为其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提出了崭新的课题。为了更好地学习证券法律业务知识,司法部司法行政学院培训中心决定于 2005 年 5 月 20 日— 5 月 22 日在北京举办“证券公司托管经营与风险处置高级研讨会”。我们将邀请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有关人士和证券公司高层及多位主持并负责相关证券公司的关闭与破产清算等法律服务工作、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资深律师从不同角度作深层讲座交流。
各位律师如果对此次研讨会感兴趣,可以与主任秘书处联系。
2005 年 3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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