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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中国加入 WTO 后与世界经济接轨,抓紧实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2002 — 2005 年全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通过选送法律及知识产权专业人员赴台湾实地考察,目的是便于岛内企业家在大陆投资过程中更好地了解大陆司法制度,促进海峡两岸司法关系的发展和知识产权保护,逐步建设一支精通国际经济和法律的复合型管理人才队伍,根据我会二 00 五年度外事工作计划,作为国家外国专家局认定的具有组织派遣团组和人员出国(境)培训工作资格的中国企业联合会培训中心拟组织大陆部分法律界及知识产权专业人员赴岛内交流考察。
邀请对象:律师、法官、法学专家、法律及知识产权专业人员等;出访时间:二 00 五年九月,境外交流考察共计 10 天;出访地点:台湾。
各位律师如果对此次交流考察感兴趣,可以与主任秘书处联系。
2005 年 7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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